发布日期:2020-09-22 18:27 来源:星巢网络科技官网 阅读:27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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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官方消息,近日,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李诉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(金山毒霸软件的开发及运营主体,以下简称“猎豹移动”)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结案,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被告支付原告 700 元赔偿款。
2018 年年底,小李使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登录猎豹移动官网,按照提示步骤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,被捆绑安装了猎豹护眼大师与软件管家两款软件。这些软件占用大量电脑内存,减缓电脑运行速度,还时不时地弹出一些广告,严重影响她使用电脑进行学习工作。小李认为,自己在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,未被明确告知捆绑安装其他软件,此行为已侵犯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,遂将猎豹移动诉至长宁法院。
到庭后,被告辩称:“猎豹护眼大师及软件管家并不是捆绑软件,而是金山毒霸的内置功能模块,是金山毒霸产品的一部分,系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实用、方便的功能而设置;被告在提供下载服务时,已在官网上载明该软件的介绍,原告自身存在未事先阅读的过错,因此被告不存在侵害用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形;至于推送广告的行为,因为金山毒霸是供用户免费下载的软件,其运营需要一定成本,且符合互联网免费产品的行业惯例。”
根据双方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,并经当庭演示下载安装金山毒霸软件,法院查明:消费者在选择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,必须同步下载及安装“护眼模式”及“软件管家”,且这两款软件并不能独立卸载。因此,法院认为,“护眼模式”及“软件管家”均具备作为终端软件的独立性,而非金山毒霸软件的必要组成部分,符合捆绑软件的特征。
长宁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请,并于今年 5 月 22 日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赔付原告小李 500 元(包含交通费344. 8 元)。后被告不服上述判决,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。最终,猎豹移动表示,同意在一审判决的赔偿款基础上再增加 200 元,赔付小李 700 元。 8 月 28 日,该案以调解结案。
据悉,一审判决后,小李在为二审搜集证据时惊喜地发现,金山毒霸捆绑软件的行为消失了,用户在下载安装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安装“护眼模式”及“软件管家”。“既然他们已经作出改变,那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,所以就同意了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。”小李说。